領證手續

 領證手續

()領證期間

2011年申請

第一期:2011年6月20日()2012年6月20日(三)

第二期:20111219()20121219(三)

 2012年申請

第一期:20126月18日()20136月18日(二)

第二期:20121217()20131217(二)

 

中日交流協會公告:
過了上述之領證期間,就不能再領證,請務必注意。
不能在上述期間內完成領證手續者,視同放棄,該許可亦將失效。
若遺失受理領証憑單,將無法領取簽証,請務必妥善保管。  

()領取簽證所需文件

1)本人領取

申請人護照正本

受理領証憑單

簽証費用(每年4月另行公告)

已加入海外旅遊保險的相關證明(正本及影本)  

2)親屬代領

申請人護照正本

代領人身分証正本

雙方關係證明文件(:戶籍謄本)

受理領証憑單

簽証費用(每年4月另行公告)

已加入海外旅遊保險的相關證明(正本及影本)  

3)友人代領

申請人護照正本

代領人身分證正本

本所制式委任書正本(須由申請人填寫)

受理領証憑單

簽証費用(每年4月另行公告)

已加入海外旅遊保險的相關證明(正本及影本)  

中日交流協會公告:

若遺失受理領証憑單,將無法領取簽証,請務必妥善保管。
海外旅遊保險方面,請依自己的預定停留期間投保,投保種類及投保金額並無特別限定,只要領取簽證時能確定已入保即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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